关于“伊朗 HDPE EX5 上海速传宝满库自提或转货权”(8402003)现货专场商品上市公告
各位交易商:
现货专场商品“伊朗 HDPE EX5”将于2016年5月31日在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浙江文德”专场上市交易,其交易交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品介绍
商品名称:HDPE EX5
商品代码:8402003
上市时间:2016年5月31日
生产企业:伊朗
交货地:上海速传库(上海宝满仓库)
开票名称:聚乙烯(PE)EX5
商品包装:固体袋装,25kg/袋
二、交易要素
交收方式 | 自提或转货权(1.375吨起) |
交收日期 | 成交之日后的连续三个自然日内买方提货 |
交易单位 | 1.375吨/批(送托盘) |
最小交收申报量 | 1批 |
交易时间 | 交易日9:00~15:00 |
交收申报截止时间 | 成交当日15:05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订金率 | 10% |
最小变动价位 | 10元/吨 |
交易手续费 | 2元/吨 |
交收手续费 | 10元/吨 |
发票开具金额 | 合同订立价×订货量 |
三、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生产企业暂定技术指标
质量指标:
Property | Test-method | Unit | Value |
Mass density(23℃) | ISO 1183 | g/cm3 | 0.949 |
Melt Flow Rate(190℃/5.0kg) | ISO 1133 | g/10min | 0.28 |
Melt Flow Rate(190℃/21.6kg) | ISO 1133 | g/10min | 8 |
Stress at Yield | ISO 527 | Mpa | 24 |
Stress at Break | ISO 527 | Mpa | 35 |
Softening Temperature | ISO 306 | ℃ | 75 |
Brittle Temperature | ASTM D746-72 | ℃ | <-80 |
Shore D hardness | ISO 868 | —— | 60 |
Application Properties | |||
Max tensile strength MD/TD | ISO 527 | Mpa | 45/40 |
Tear strength MD/TD | ISO 6383-2 | Mpa | 200/450 |
Max elongation MD/TD | ISO 527 | m N | 400/450 |
Dart Drop Impact | ASTM D 1709 | g | 220 |
四、违约处理
买卖双方应遵守上海化交的业务规则,构成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买方未在成交当日的交收申报截止时间要求前支付全额货款;
(2)买方未在要求的交收日期内执行相关交收操作;
(3)卖方成交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质量和数量要求交付相应货物。
违约处理方式:
上述(1)类情况,上海化交将向买方收取违约交易部分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卖方,同时撤销该部分交易;
上述(2)类情况,上海化交将向买方收取违约交易部分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卖方,同时撤销该部分交易;
上述(3)类情况,上海化交将向买方支付违约交易部分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同时撤销该部分交易。
注:已支付货款根据成交价格换算的产品数量取整(以“吨”为单位)后为守约数量,违约数量=成交数量-守约数量,违约交易部分货款即违约数量商品对应货款。
五、交收事项
“伊朗 HDPE EX5”专场现货的交收方式为自提或转货权。
1、自提相关事项
买方可于提交交收申报时填写自提信息;或于成交之日后的3个自然日每日16:30时前在官方网站(www.shcem.com)的下载专区下载《上海化交自提信息申报单》,填写完毕后加盖企业公章并传真至交易市场(传真:021-51554572)。
交易市场根据买方提交的自提信息填写《提货委托书》,加盖交易市场企业印章后传真至卖方交易商。买方应在成交之日后的连续3个自然日内,携带提货人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交收仓库提货,提货人和提货车辆应与买方提交的自提信息保持一致。买方应在提货前与交收仓库联系提货事宜,了解仓库关于提货时间和费率等相关信息,确保车辆到达后可按时提货;提货期间,买方应根据交收仓库规定,缴纳相应仓储费用。
2、转货权相关事项
买方也可在成交之日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办理转货权手续,转货权前应先行与交收仓库签订仓储协议。
买方可在官方网站(www.shcem.com)的下载专区下载《上海化交货权转让申请单》,填写完毕后加盖企业公章并传真至交易市场(传真:021-51554572)。
交易市场根据买方申请办理货权转移事宜,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货权转移费用。货权转移后买方将自行联系交收仓库办理提货事宜,并根据仓储协议支付相应的仓储费用。
3、提货仓库的相关信息
仓库单位名称:上海象屿速传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宝满仓库)
地址:上海市宝满路258号
联系人:孙小姐
电话:021-33313615
传真:021-33313600
若买方逾期不完成交收的,交易市场将强制办理货权转移至买方;若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易市场无法强制办理货权转移,交易市场将按违约情况(2)进行处理。
备注:如需查询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现货专场商品上海速传宝满仓库商品品种,请点击附件一。
五、交易交收流程
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现货专场交易交收流程图请点击附件二。
六、商品标志、运输、贮存
1、标志
包装袋上应印有该产品的标志。标志中包括:商标、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产品标准号、产品牌号、批号及净重。
2、运输
产品运输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或雨淋,不得与沙土、碎金属、煤炭、玻璃等混合装运,更不可与有毒物质、腐蚀性和易燃物品混装。
3、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远离火源,防止阳光直接照射,不得露天堆放。
七、附加说明
本产品质量标准由浙江文德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关于浙江文德专场上海象屿速传宝满仓库自提品种及联系信息

沪公网安备 310105020000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