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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韩石化 乙二醇 武汉自提或配送”(1209007)现货专场商品上市公告

关于“中韩石化 乙二醇 武汉自提或配送”(1209007)现货专场商品上市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11 来源: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

各位交易商:

现货专场商品“中韩石化 乙二醇”将于2014年8月12日在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中石化合纤原料”专场上市交易,其交易交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品介绍

商品名称:乙二醇

商品代码:1209007

上市时间:2014年8月12日

生产企业: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交货地:武汉

开票名称:工业用乙二醇

商品包装:槽罐车或液体化学品船舶

二、交易要素

交收方式

自提(1吨起提);

配送(公路运输30吨或30吨的整倍数起送,水路运输1500吨起送)。

交收日期

自提:成交当月月末倒数第三个自然日前;

配送:成交日起连续十个自然日。

交易单位

1吨/批

最小交收申报量

自提为1批、公路配送为30批、水路配送为1500批

交易时间

交易日9:00~15:00

交收申报截止时间

成交当日15:05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订金率

10%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交易手续费

2元/吨

交收手续费

10元/吨

发票开具金额

自提:合同订立价×订货量 

配送:合同订立价×订货量 配送费用总额

三、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GB/T 4649-2008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质量标准:

项目

质量指标

检测结果

试验方法

外观

无色透明,无机械杂质

无色透明,无机械杂质

GB/T 4649 4.1

色度/ (铂-钴号):加热前

≤5

1.6

GB/T 4649 4.3

色度/ (铂-钴号):加盐酸加热后

≤20

8.6

GB/T 4649 4.3

密度(20)/(g/cm3)

1.1128-1.1138

1.1133

GB/T 4649 4.4

沸程(在0,0.10133MPa):初馏点/

≥196

196.4

GB/T 7534

干点/

≤199

197.4

GB/T 7534

水分,ω/%

≤0.10

0.0098

GB/T 6283

铁,ω/%

≤0.00001

<0.00001

GB/T 4649 4.8

灰份,ω/%

≤0.001

0.0007

GB/T 7531

二乙二醇,ω/%

≤0.10

0.01

GB/T 1457 1.2

醛(以甲醛计),ω/%

≤0.0008

0.00016

GB/T 1457 1.3

紫外透光率:220nm/%

≥75

84.69

GB/T 1457 1.4

275nm/%

≥92

98.25

GB/T 1457 1.4

350nm/%

≥99

99.99

GB/T 1457 1.4

乙二醇,ω/%

≥99.8

99.98

GB/T 4649 4.2

酸度(以乙酸计),ω/%

≤0.001

0.0004

GB/T 14571.1

氯化物(以CL计)/(mg/kg)

报告

<0.1

GB/T 4649 A

电导率,μs/cm

报告

0.03

GB/T 6908-2008

四、交收事项

1、自提相关事项

如需船舶提货,应先行与驻厂办工作人员联系相关事宜。

买方可于提交交收申报时填写自提信息,或于交易当日16:00前在官方网站(www.shcem.com)的下载专区下载《中石化自提信息申报单》,填写完毕后加盖企业公章并传真至交易市场(传真:021-51554572)。

交易市场根据买方提交的自提信息填写《提货委托书》,加盖交易市场印章后传真至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中韩石化(武汉乙烯)驻厂办。

买方应于成交当月月末倒数第三个自然日前,携带提货人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驻厂办领取提货IC卡,并根据驻场办工作人员要求前往交收仓库提货。领卡前,需提前通与驻厂办工作人员联系。

提货期间,买方应根据交收仓库的相关规定,交纳相应费用;逾期不提取货物的,作超期作废处理,并扣除货款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根据卖方要求,运输单位必须在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中韩石化(武汉乙烯)驻厂办备案,运输单位需具备相关运输资质。

2、提货联系处的相关信息

提货联系处:中韩石化(武汉乙烯)驻厂办

地址:武汉市化学工业区八吉府大街特1号

联系人:王世萍

电话:027-86632176

传真:027-86632171

备注:如需查询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现货专场商品中韩石化(武汉乙烯)驻厂办自提品种,请点击附件一

3、配送相关事项

该商品配送地及运费明细请查看公告附件二。如需提供水路运输或配送地未出现在运费明细表中,买方须在交易前与交易市场产品经理联系。

联系人:龚翔钧

联系电话:021-51554853

五、交易交收流程

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现货专场交易交收流程图请点击附件三

六、溢短装

货款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根据实际发货量结算。即:实发量若少于成交量,则交易市场将剩余货款返还买方;反之,买方应确保其可提资金余额不少于该商品溢装部分对应的货款,交易市场根据实发量与成交量的差额再次收取货款。

七、附加说明

本产品质量标准由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一:关于中石化现货专场商品中韩石化(武汉乙烯)驻厂办自提品种及联系信息

附件二:关于中韩石化配送“乙二醇”费用明细表

附件三:上海化工品交易市场现货专场交易交收流程图